您的当前位置: 首页 >> 劳动工伤 >> 常识问答(劳) >> 文章正文
本站律师解读劳动合同法(一)-劳动合同法何时生效?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哪些原则?如何理解这些原则?
阅读选项: 自动滚屏[左键停止]
作者:董立超  来源:辽宁阜新律师网原创  阅读:

 

 一、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生效。

 二、根据劳动法第三条规定,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、公平、平等自愿、协商一致、诚实信用的原则。

  所谓合法原则,是指无论合同的当事人、内容和形式,还是订立合同的程序都必须符合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的要求。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,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,能依法承担履行劳动合同的责任和义务。具体地说,用人单位一方必须是依法建立的、具备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、个体经济组织、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,以及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,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,符合国家用工政策等;严禁使用童工。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,即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律、法规和劳动政策,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。任何侵害法律、法规赋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的内容,即使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,也应视为“无效合同”或“无效条款”。此外,劳动合同形式必须规范,合同条款应当完备;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必须符合劳动法规的规定。

  公平原则,是指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,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机会平等、双方地位平等,意思表述自由。不以各族、性别、年龄、地位等来约定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,以公平考虑作为价值判断标准,双方在劳动权利义务的承担上要对等,在责任的承担上要公平合理,不能显失公平。

  平等自愿原则。平等是指订立合同时,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,都有选择对方并就合同内容表达具有同等效力的意志。所谓自愿,是指合同的订立,应当完全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,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对方接受其意志;出售和合同管理机关依法监督外,任何第三人都不得干涉合同的订立。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,平等是自愿的前提,自愿是平等的体现,因而二者不可分割。

 协商一致原则,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、合同订立与否以及合同内容如何,都只能在双方当事人以协商方式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确定。因而,只有协商一致,合同才能成立 。

 诚实信用原则,是指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讲求信用、恪守诺言、诚实不欺,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。因劳动合同关系具有人身性和从属性,更应当强调双方诚实守信,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。

】【关闭窗口
    站内搜索
 
    点击排行
·对无证驾驶机动车有何处..
·强制执行申请书格式及例..
·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格式..
·民事起诉状格式与例文
·个人合伙合同(二)
·民事授权委托书格式
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
·房屋买卖合同格式
·[本站案例]儿童溺水案频..
·[本站答疑]律师提醒:远..
设为主页  |  收藏本站 | 友情链接 | 管理登录